西雅图华人J-1豁免律师
从中国大陆来的持J-1签证的人士,如果打算在美国长期工作的话,大多会遇到J-1豁免的问题。在递交J-1豁免之前,你一定要再三考虑自己的情况是否是申请豁免的最佳时机。因为你一旦申请了J-1豁免,就不能再申请J-1延期。 如要在美国继续工作的话,需要转换成H-1B,L-1,或O-1才行。而H-1B,L-1,O-1签证都需要雇佣单位代表外籍人士向移民局递交申请,批准后才可以继续工作。
J-1豁免的方式有五种:
- 本国政府无反对意见书;
- 美国相关利益政府机构的要求豁免;
- 种族,宗教或是政治观点受迫害豁免,和政治避难相类似;
- 对美国公民或绿卡的配偶或子女造成非常的困难豁免;
- 和只针对医生的指定的卫生机构的请求豁免。
中国大陆的J-1持有者大都适用的是本国政府无反对意见书豁免,它的程序有以下步骤:
- 向美国国务院递交DS-3035 表格和申请费;
- 拿到案件号后向中国使馆 申请无反对意见书;
- 中国使馆会将无反对意见书直接寄往美国国务院;
- 美国国务院根据中国使馆的意见书出具豁免还是不豁免的建议书;并将建议书转交给移民局;
- 移民局做批准还是不批准豁免的最后决定并通知申请人。
从开始递交申请到最后拿到通知大约是三到六个月。
如果你要了解有关J-1豁免更多的信息,或是对自己是否应当递交J-1豁免申请有疑问,请与我们西雅图办公室有经验的华人律师联系。